最新自然辩证法论文(优质5篇)

时间:2023-10-01 20:07:09 作者:琴心月 最新自然辩证法论文(优质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自然辩证法论文篇一

一、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现状扫描

1.教学过程不合理教学过程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时代性不足。目前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等5个方面。教学过程中,教师大都偏重于经典理论的阐释,对于科学与伦理关系的探讨、思维方式演进规律的探寻等时代焦点性问题至多只能点到为止,无法深入分析。二是课堂规模超大。由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渐扩大,从1980年的每年不足万人增加到的53.9万左右,而师资人员并没有相应增加,这造成现在高校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班级一般都在150人以上,甚至200人以上。其直接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教师工作量大,疲于奔命,根本没有时间学习提高,追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二是学生大都来自不同的院系,无法做到因材施教。

2.教学效果不理想教学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普遍兴趣不高,到课率低。不少研究生认为学习本课程是为了获得学位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突出,由于其在培养目标上侧重于应用性,这导致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错误地认为作为公共基础课的自然辩证法课程并不重要,专业课程才是学习的重点和核心;由于研究生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班级规模普遍较大,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一旦处于“放松”状态,研究生到课率不高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即使有部分课堂学生到课率较高,但吸引学生的主要是教师上课时所展现出的幽默感或讲述的有趣故事,教师表演的色彩远大于教育的实际效果,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1.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种种问题的首要原因应是该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名称源于1925年在苏联首次公开出版的恩格斯著作《自然辩证法》。1956年我国在制定全国十二年(1956—1967)科学发展远景规划时,首次确认恩格斯所创立的“自然辩证法”是处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一门独立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自其诞生以来,关于其学科归属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是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应归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其基本依据为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由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与思维辩证法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二是等同于哲学学科门类中“哲学”的“科学技术哲学”,其基本依据是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和观点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当代形态。三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并不是作为一个学科而是作为一个“学科群”在发展,其基本依据是这门课程具有“马列、哲学与政治”三门课程的属性。而根据《意见》制订的教学大纲则认为:“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面并没有“自然辩证法”二级学科。

2.学科组织体系不顺,师资队伍水平偏低由于学科属性不明直接导致学科组织体系不顺,表现为自然辩证法课程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课,其课程应归属于承担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的独立教学实体二级单位,一般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但许多重点大学一般都有专业的哲学院系,甚至设有科技哲学专业,这些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一般由这些哲学专业院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科技哲学相关内容展开,大大削弱了该课程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由于“自然辩证法”学科有明显的“大口袋”特色,即该学科具有开放性、动态适应性、交叉性、跨学科性等特点,这实际上对任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大都是文科背景出身,自然知识匮乏,更谈不上紧跟最新科技前沿成果。

3.课时数较短和教学内容丰富性之间的矛盾自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学已按照《意见》和新的教学大纲全面展开。《意见》规定将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从必修课(3学分,54学时)调整为选修课(1学分,18学时)。经过20、20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与自然辩证法课程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18个课时过于短少,根本无法完成教学任务。而在年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十八大精神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在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个方面,将十八大的新观点、新提法体现在大纲的各个章节中。[1]65这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有效性路径分析

1.加强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建设是基础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学科定位。学科定位的基本依据在于准确理解学科的研究对象。2012年版教学大纲将“自然辩证法”定义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虽然在表述上同1979年版、1991年版以及版全国统编讲义或教材略有不同,但其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即“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的方法。这种观点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板块化理解的产物,即将马克思主义简单的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规律)、科学社会主义(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界的认识规律)。实际上,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著作中所阐释的“自然”其内涵绝不仅限于自然界,是包含“社会和思维”意义上的自然,是全部现实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全书内容的安排上,既讲“各门科学的辩证内容”,也讲了“自然界和社会”的原因。如这样理解自然辩证法,是不是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相混淆了呢?显然不是,前者强调的是对全部现实世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后者则强调的是在掌握前者的基础上,对全部现实世界能动的改造,即社会实践。这同科技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对自然、自然科学及其技术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根本不同的。所以,为了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的共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再设一个“自然辩证法理论”二级学科,哲学门中保持现有“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是个不错的选择。

2.理顺学科组织体系,提高师资水平是保障学科定位准确为理顺学科组织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自然辩证法”定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之后,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教师自然应归属马克思主义学院。鉴于在国内重点大学目前大多数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大都属于哲学院系,可以让教师自己选择是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是继续在哲学院系从事科技哲学的教学和研究。这样有利于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两个学科的共同发展。对于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应加强相关学科内容的培训,尽快提高其教学科研水平。因“自然辩证法”学科具有“大口袋”特色,所以,应根据任课教师学科背景的不同,分别进行培训。就目前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师队伍现状而言,人文学科背景的教师占大多数,所以要加强任课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相关教学内容的学习。在教学班级的组成上,鉴于专业硕士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可以把教学班级分为两大类:专业硕士类和学术硕士类。任课教师也可分为相应的两类。

3.精心组织教学改革,提高教学针对性是关键当前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改革主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1)着手制订针对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目标。基于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总体培养目标是:为各行各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相应的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应设定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批判思维与创造思维的统一。前者是基于学生过早专业分化导致学生视野的局限性,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分裂、甚至对立现象的出现。后者是基于学生在本科阶段受到的主要是学科的规范教育,主要处于知识积累阶段,而进入研究生阶段以后,应逐步向创新阶段发展,此时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正当其时。而批判是创造的起点。批判的起点则是破除对日常经验自以为是的熟知态度,正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所说的:“一般说来,熟知的东西所以不是真正知道了的东西。正因为它是熟知的。有一种最习以为常的自欺欺人的事情,就是在认识的时候先假定某种东西是已经熟知了的,因而就这样地不去管它了。这样的知识,既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因而无论怎样说来说去,都不能离开原地而前进一步。”(2)着手进行针对各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教学内容整合。教学内容整合的必要性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新课程方案课时短少,仅有18学时。这就要求教师应积极整合教学内容,把学生最需要的内容放到课堂上。二是提高教学针对性的需要。现有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庞杂,所以应针对具体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与知识储备进行教学内容的整合,打通专业知识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整合的可能性也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本身具有包容性、开放性以及能动性;二是新课程方案给了教师很大的教学自治空间。教育部仅是制订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没有制订全国统一的教材,这为广大任课教师在教学内容设计、教学体系构建等方面提供了广阔的教学自治空间。就专业硕士教学而言,教学内容的整合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实际的教学中,应从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及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角度重点阐释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三方面内容。具体来说,比如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在讲授到科技伦理时可结合现有司法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二是在实际的教学中,应突出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具体教学而言,如工程专业硕士相关教学可以结合现有重大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得与失,通过回溯的方式还原工程技术专家在工程技术探索实践活动中具体展现出来的思维方法、思维路径,分析其思维方法、思维路径产生的过程,批判其思维方法、思维路径的局限性,进而培养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3)着手进行专题式教学方式的改革。由于新课程方案课时的大幅减少,仅为原有的1/3,而教学内容并没有相应的减少,这就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传授教学的核心内容,专题式教学应是教学方式的最佳选择。所谓专题式教学是指在准确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基本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提炼出教学重点,按照问题来组织课堂教学内容的教学方式。就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专题的设计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紧紧围绕教学大纲凝练教学重点、设计教学专题,各个专题既有本身的重点、难点,相互之间又应成为一个统一整体;二是紧紧围绕当前专业发展前沿的相关问题设计教学专题,如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可以围绕基因及基因工程技术,详细分析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的各个问题;三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的关注点不应是单纯向学生讲解理论内容,或简单向学生介绍各种各样的科学方法,而应是在此基础上揭示理论内容自身所蕴含的方法论前提和根据,这样才能真正引导学生主动地思考问题,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自然辩证法论文篇二

“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正是恩格斯这句名言的感召力促使我怀着崇敬的心境翻开由人民出版社于19xx年出版发行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找到其中《自然辩证法》部分简单明快的扉页开始阅读。在该页的左下方有这样两行小字:“弗·恩格斯基本上写于18xx—18xx年,18xx—18xx年作了个别补充。”“第一次全文发表于19xx年《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二卷。”当思想不由自主停留在这不起眼的两行小字之间时,我仿佛看到18xx年马克思去世之后,恩格斯放下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在晚年独自一人日以继夜、孜孜不倦地整理《资本论》第二、三卷的忙碌身影。透过这两行小字,我所体悟到的更是恩格斯晚年既进行科学研究又指导国际工人运动的可贵精神。

以《自然辩证法》为中介,我与这位生活在19世纪的先贤相会在思想的海洋中。通读这本充满光辉思想的哲学著作,我深感强记不如善悟。在恩格斯上述名言的启迪之下,我最大的关切点集中于对书中有关辩证理论思维方法的捕捉与反思之上。经过通读与重点阅读,我较深刻地领悟到以科学研究为主业的广大学人经过探求哲学知识提升理论思维本事的极端重要性。对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这样正面论述道:“经验自然科学积累了如此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以致在每一个研究领域中有系统地和依据材料的内在联系把这些材料加以整理的必要,就简直成为无可避免的。建立各个知识领域互相间的正确联系,也同样成为无可避免的。所以,自然科学便走进了理论的领域,而在那里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在那里仅有理论思维才能有所帮忙。但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本事。这种本事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而为了进行这种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此刻还没有别的手段。”

我认为学习《自然辩证法》之要在于对辩证思维方法的理解与习得。展开而论,一方面,恩格斯在书中曾精辟论述道:“辩证法对今日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仅有它才能为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发展过程,为自然界中的普遍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到另一个研究领域的过渡供给类比,并从而供给说明方法。”“熟知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熟知各个不一样的时代所出现的关于外在世界的普遍联系的见解,这对理论自然科学来说是必要的,因为这为理论自然科学本身所建立起来的理论供给了一个准则。”另一方面,就我个人的理解,恩格斯所强调的辩证法是以时间维度讨论问题的,从而是整体的而非割裂的。所以,我认为掌握这种内生性的思维方法,对于我们游刃有余地从事科学研究和各种工作意义重大。

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以至于有人在学习《自然辩证法》的笔记中这样写道:“时间是真正公正的法官,一切假的东西都将在时间面前败落、丢丑。回头总结一下为什么会产生“造神运动”正是因为社会上普遍缺乏理论思维。社会上弥漫着一种浮躁的气氛,人们急于发财,急于出名,急于改变自我的命运,急于提高自我的地位,急于强健自我的身体,急于治疗自我的疾病……可是,轻视‘格物致知’的思辩传统,缺乏对人间正道的审慎认识,缺乏对人的社会职责的理性思考。蔑视理论,讲求实惠。构成了一种浮浅虚华的风气,影响了许许多多的人,异常是世界观构成期的人们的思维方式。”

实际上,不知人们从何时起早就习惯于谈“哲学”而“色变”。对此,恩格斯在书中探讨自然科学与哲学问题时的一段散论发人深思:“自然科学家相信:他们仅有忽视哲学或侮辱哲学,才能从哲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可是,因为他们离开了思维便不能前进一步,并且要思维就必须有逻辑范畴,而这些范畴是他们盲目地从那些被早已过时的哲学的残余所统治着的所谓有教养者的一般意识中取来的,或是从大学必修课中所听到的一点儿哲学(这种哲学不仅仅是片断的东西,并且还属于各种不一样的和多半是最坏的学派的人们的观点的混合物)中取来的,或是从无批判地和杂乱地读到的各种各样的哲学著作中取来的,所以他们完全作了哲学的奴隶,遗憾的是大多数都作了最坏的哲学的奴隶,而那些侮辱哲学最厉害的恰好是最坏哲学的最坏、最庸俗的残余的奴隶。”

读完恩格斯的这段话,不禁使我联想起几年前在《大学生》杂志上无意间读到的一篇美文《哲学的尴尬》。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曾这样写道:“哲学到底是什么‘哲学’一词源出希腊语philosophia,本义为‘爱’(phileo)‘智慧’(sophia)。显然,希腊人所说的‘智慧’与我们所理解的‘知识’是不一样的。智慧是某种无限的、自由的、至高无上的梦想境界,知识则通常以有限的、具体的事物为对象。知识(一般意义上的科学知识)是我们生存的工具和手段,它们的价值在于对我们的‘有用性’,而对于智慧的热爱和追求却蕴涵着人的自由和人类的自我超越性。”而在当下中国,就连象征“知识”的“学识”考量也早已悄然异化为对“学时”的考量,似乎从幼稚园到博士后,熬足了“学时”就万事大吉,没有多少人真正在意中国学人的智慧水准,更没有多少人在意恩格斯所强调的辩证思维方法与本事。

以上是我通读恩格斯所著《自然辩证法》之后,在其众多闪光的思想中,筛选出的最能够触发我进一步思考的关切点。此外,有必要异常说明的是,笔者之所以突出“辩证思维方法”概念而弱化“自然辩证法”概念,是因为学术界对于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存在争议,尚无定论,甚至有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对立之说。而我本人对恩格斯的态度有保留地倾向于张岱年先生的观点:“近年来,有些西方学者提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异同问题,高扬马克思而贬低恩格斯,我坚决不一样意。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当然不可能完全相同,但基本上是一致的。恩格斯关于唯物辩证法讲得多些,这正是恩格斯的贡献。恩格斯十分谦虚,将他与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学说称为马克思主义,但不能所以而否认恩格斯的贡献。”

最终,借用《哲学的尴尬》一文的结语来概括我阅读《自然辩证法》后的真切感悟:“当我们认识到,哲学并不远离生活,它就是对与人相关的一切问题的惊异和动用反思精神试图寻找答案的努力,就会发现,哲学之尴尬,不是别的.,正是我们批判精神的尴尬,是反思精神的尴尬,是自由的尴尬。”期望各位读者能从这段话中体悟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智达高远的终极关切。

自然辩证法论文篇三

“自然辩证法”是人们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文章中对于辩证法理解的一种通称。然而,自卢卡奇以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与方法遭到了种种否定与歪曲,持“马恩对立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降低了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水平。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最先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做出批判,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自然的理解不同。卢卡奇认为人本身是历史辩证法的现实基础,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产生出辩证法,并且辩证法是社会历史性的,围绕社会历史领域旋转,客观自然界不存在这种相互作用,也就是说---客观自然界没有辩证法的存在。卢卡奇质疑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并且反对恩格斯将辩证法推广到自在的自然本身他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意识到,这种方法在这里只限于历史和社会领域。来自恩格斯的关于辩证法定义的误解主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恩格斯仿效黑格尔的错误引导,把这种方法也扩展到自然界。但是,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历史变化…等等,并不是来自我们关于自然界的知识。”卢卡奇对恩格斯的批判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引起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美国当代实用主义哲学家悉尼·胡克指出:“必须排除把辩证法推广到自然界这种企图。这和一个自然主义的起点是不相容的。马克思从未说过自然辩证法,虽然他很清楚在物理和化学的基本组织中量的逐渐变化会导致质的变化。”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承袭于黑格尔自然哲学,他不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但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只有建立在黑格尔形而上学唯心主义体系的基础上才成立。诺曼·莱文也说“实际上,恩格斯赶走了哲学,他用实证科学代替了哲学”,他认为马克思是以人为中心的论述者,而这与恩格斯说的自然界的辩证规律完全不同,恩格斯绝对误解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内涵。莱文认为马克思关心的是人类社会的领域,而恩格斯却集中体现在自然的形而上学方面。

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家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全盘否定,是对社会历史领域辩证法的歪曲。恩格斯认为人受自然界和社会规律的制约,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是为了更加正确的掌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从而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自然辩证法论文篇四

食品工程陈训12509310021、联系自己知识结构的现状,谈谈学习自然辩证法有何实际意义。答:(1)提高哲学修养,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提供给我们关于自然、自然科学总的看法、总的观点,是任何科学无法代替的。(2)能够使我们获得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的知识。(3)学习自然辩证法可以使我们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拓宽思路,增强科学创新力(4)有利于理解、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5)也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需要。

2、自然界物质演化的基本方式及其特征?

答:

3、科学问题的来源和科研选题的基本原则?

答:科学问题是指科学认识主体在当时的知识背景下,提出的关于科学认识和科学实践中需要解决而未解决的矛盾。科学问题从以下几方面而来:(1)从新经验事实的解释中提出;(2)从科技的空白区和结合部中提出;(3)从新事实与旧理论的冲突中提出;(4)从相互并存的多种假说中提出;(5)从科学理论内部中提出;(6)从不同学科理论观点之间的矛盾中提出;(7)从追求理论的普适性和逻辑的简单性中提出;(8)从证实假说或事实的可靠性中提出;(9)从某一学科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向其他领域移植中提出;(10)从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推广和应用中提出;(11)从社会需要与现行的生产技术手段不能满足需要的矛盾中提出。

科研选题是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决定性环节。科研选题的基本原则:

(1)需要性原则(首要原则):要满足社会实践或科技自身发展的需要。

(2)科学性原则:要有科学事实根据和科学理论依据。

(3)创造性原则:要求课题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突破性。

(4)可能性原则:课题有可能完成的主客观条件。

4、星野芳朗的技术体系更替模式述评。

答:星野芳朗的“三次技术体系更迭”理论:(1)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蒸汽机技术时代;(2)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上半叶,电气化时代;(3)20世纪40年代微电子技术时代。

自然辩证法论文篇五

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是从构建完整的马克思主义论体系的角度来看待的,也就是说,自然辩证法和社会历史辩证法相互支撑,相辅相成才能构建完整的马克思主与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即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辩证法》创作距今有近140年的历史了,在这期间《自然辩证法》不仅对自然科学领域有重大指导意义,而且在哲学理论层面也引起强烈的反响。首先,《自然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恩格斯把“辩证法”引入自然科学领域补充马克思的社会辩证法,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了辩证自然观,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其次,《自然辩证法》不仅提出了有重要哲学意义的观点,而且还提出有重要科学意义的观点,书中不但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规律,而且将自然辩证法应用与自然科学研究中,解决了当时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中的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为自然科学中运用辩证法提供了案例。例如:关于阐述“地球---月亮”系统中,潮汐摩擦条件下的机械运动像其他运动形式的转化问题。恩格斯在1880---1881年写了《潮汐摩擦·康德和汤姆生---台特》一文批判汤姆生和台特的错误,并运用运动形式相互转化的辩证法原理正确地解决了关于地球自转不均匀性问题。

此外,恩格斯还在数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领域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加以阐述,它所表现出的深刻思想对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系统地总结了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重要成就,深刻地批判了自然科学领域中各种各样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并且科学地论证和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恩格斯在书中不但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规律,而且运用自然辩证法成功的解决了当时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的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将辩证法运用于自然科学中。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力和十分重要的地位。